| 申請條款及細則: |
| 1. |
由即日起致電登記「無限制分期」,申請金額為HK$5,000或以上者,每月手續費為0.45%;申請金額為HK$5,000以下者,每月手續費為0.5%。以每月0.45%手續費之實際年利率為[10.28%(12個月)
/ 10.47%(18個月) / 10.52%(24個月)];以每月0.5%手續費之實際年利率為[11.46%(12個月)
/ 11.66%(18個月) / 11.71%(24個月)](連手續費計算在內),每月最低手續費為HK$10。實際年利率乃根據《銀行營運守則》所載之淨值法計算。如未能在到期付款日繳付該期供款及手續費,利息則以現行之年利率計算。 |
| 2. |
「無限制分期」只適用於永隆信用卡/聯營卡/聯營商務卡/白金卡客戶,不包括公司信用卡及人民幣信用卡客戶。 |
| 3. |
「無限制分期」一經核實,則被視為已接受所列之各項申請條款及細則及永隆信用卡持卡人合約。 |
| 4. |
每項申請金額不得少於HK$1,000;簽賬交易不可合併計算。 |
| 5. |
每月供款金額少於HK$200將不獲享任何現金回贈。 |
| 6. |
客戶須於簽賬日後的5個工作天內作出「無限制分期」的申請(不包括簽賬日),而該簽賬項目須於申請後7個工作天內誌賬於該賬戶內,每項已誌賬之交易只可申請本計劃一次。 |
| 7. |
「無限制分期」之申請均視乎持卡人之信用狀況及信用卡賬戶可用信用額,並經由本行接納後(以銀行寄出確認通知書為準),始為有效。 |
| 8. |
「無限制分期」只適用於零售簽賬,包括本地及海外進行之簽賬交易;唯現金透支、免息分期、賭博性質的交易、網上交易、郵寄交易、電話訂購、自動轉賬、結欠轉賬、信用卡年費、戶口服務費用、逾期罰款、取消或退款的交易及本行決定之其他類別均不適用。 |
| 9. |
「無限制分期」每期供款金額連同手續費將於指定之永隆信用卡之可用信用額內扣除。每期供款金額相等於「無限制分期」總金額連同手續費全數除以指定之分期期數,並將於每月從該賬戶扣除。如「無限制分期」總金額未能被指定之分期期數整除,餘數將於首月從該賬戶扣除。 |
| 10. |
申請一經批核,不可取消或更改。在供款期間,若持卡人要求終止供款計劃、提前還款、取消或被撤銷信用卡,持卡人須立即繳付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款項及每期手續費之總額。 |
| 11. |
本行有絕對權利接受或拒絕任何分期付款交易的申請而毋須給予任何理由。 |
| 12. |
本行保留可不時更改、修訂及調整上述之手續費及本宣傳文件中所載之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 |